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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一定要有“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或境内责任人”吗?

发布日期:2016/7/5 18:01:45 访问次数:988


 进口化妆品一定要有“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或境内责任人”吗?

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或备案凭证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对于委托生产的化妆品,申请人为进口化妆品的境外品牌方。境外申请人必须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非特化妆品必须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境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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