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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的新政策?

发布日期:2016/8/16 14:43:18 访问次数:1118

如何处理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报的新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全国经营许可证分离和营业执照改革的通知要求((国信(2018)第35号)),自2018年11月10日起,现行审批制度和备案 - 保护试点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改为全国统一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记录保存制度。国家医疗产品管理局(NMPA)将不再接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次网络研讨会旨在介绍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最新政策。结合中国化妆品的现有管理环境,上海欧淘将指导化妆品企业如何应对新政策。主题将包括:

介绍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记录保存新政策
进口化妆品记录/登记的程序和要求
自由贸易区新申报模式与传统注册/试点申报模式的比较
新政策对化妆品企业的影响及解决方案
如果您对中国化妆品市场感兴趣,本次网络研讨会将为国内外化妆品公司提供全面,及时,及时的法规介绍和澄清。此外,上海欧淘将提供有关更改监管的专业建议,以便化妆品公司做好充分准备。

工作日:8:30-17:3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6450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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