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动态 > 公司新闻

复配原料该如何申报?

发布日期:2019/5/9 15:24:52 访问次数:730


  答:复配原料(包括植物提取物)应按复配物的形式申报,如“卡松”应分别申报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林酮、水、氯化镁、硝酸镁的含量。

工作日:8:30-17:30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964508186

18964508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