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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原料该如何申报?

发布日期:2019/5/9 15:24:52 访问次数:899


  答:复配原料(包括植物提取物)应按复配物的形式申报,如“卡松”应分别申报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林酮、水、氯化镁、硝酸镁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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