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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化妆品备案​管理

发布日期:2020/7/7 14:08:04 访问次数:736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监督工作有了新的一页。  《条例》结合监管的实际情况,首次提出了化妆品注册人和注册人制度。 为确保持续稳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而定义。 该系统的创新为进一步改善监管措施,明确企业责任和纪律目标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还将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完善了进口产品注册人和备案人的主要职责。  《条例》对进口产品注册人和备案人如何履行主要职责提供了明确的规定,要求进口产品注册人和备案人任命国内公司法人承担行政许可的特定任务,协助监控不良反应并实施产品召回。

  一是科学界定各种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主体的职责。 由于历史原因,在化妆品监管的有关规定中,负责企业责任的主体通常表示为“制造公司”,“生产者”或“化妆品生产者”,“化妆品分包装商”和“化妆品经营者”。 目前尚不清楚生产和商业活动的参与者应在产品质量和安全方面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条例》提出了注册人和注册人制度,规定获得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的注册人或通过化妆品备案的注册人应以自己的名义将产品投放市场,并确保质量。  ,安全和保障功效声明责任。 履行上市前登记和记录管理的有关义务,进行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评估和报告,产品风险控制和召回,产品和原料安全性重新评估等相关义务,并对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和注册产品的安全性。 委托生产企业,国内代理等其他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在本条例规定的义务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种系统设计充分考虑了行业的实际情况,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主体的法律责任更加科学准确,充分体现了权责统一的原则,有利于企业牢固 建立产品主体的责任感。

  二是从源头提高化妆品的安全水平。  《条例》建议,注册申请人和备案者应具有与申请注册和备案的产品兼容的质量管理体系,即整个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对产品进行监督和评估的能力。 化妆品的不良影响。 设立企业或其他组织,并说明化妆品注册申请人的申请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负责。

  安全化妆品受到管制,但它们是由合格的企业生产的。 为了确保化妆品消费的安全性,注册者和申报者不仅必须具有产品主要责任感,而且还必须具有相应级别的安全管理能力。

化妆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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